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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18 07:14:46 作者: 爱游戏

  、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创建评比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机关干部的职级晋升。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编制年审和事业法人登记及年检工作。

  4、指导、管理建设系统劳动、工资工作,负责职工商调,做好企业工资基金管理。指导企业和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改革;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劳动用工年审。

  5、指导、管理建设系统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各类人员的退休、退职,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

  6、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申报立功受奖材料。

  7、拟订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发展规划,管理职工培训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市建筑技工学校的业务指导。

  11、负责建设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派人士、侨胞、台胞眷属、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高科技人员的工作,做好政协联系组的联络工作。

  12、做好党组织、公务员、干部、劳动工资、职工教育等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人事信息更新。

  2、负责对全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组织党风、党纪的监督检查。

  3、负责查处局系统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负责受理党员申诉、控告、检举。

  4、负责检查监察对象执法、守法、廉政情况,处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工作。

  5、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和落实推进本系统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措施。对局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做跟踪督查。

  6、负责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保护、支持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的举报、控告及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7、负责局系统下属单位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协议签订、大宗物资采购等过程,并做监督检查。

  9、负责本系统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下级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1、贯彻建筑业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依法制定建筑行业管理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制品企业资质初审、年检的上报工作;参与对建筑行业注册的人员和项目经理的执业管理。

  4、贯彻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图审查等工作;参与组织并且开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

  3、负责对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包括初步设计、项目报批、报建、征地、施工图审查、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组织协调、竣工验收)。

  4、负责市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涵洞、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养护、供水、节水、燃气、路灯、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

  5、负责全市市政施工、燃气企业、供水企业、凿井工程、路灯施工、市政养护等市政公用行业相关企事业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施工公司进出许可核准登记、负责发放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1、贯彻国家防震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规范,组织起草有关地震工作的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管理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特殊工程的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确定以地震参数表述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置防护要求,审定市级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置防护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监督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

  6、组织管理地震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扩广应用;组织并且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交流,参与区域地震协作联防,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有关学会和协会工作。

  1、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依法收取各项规费,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财务 收支计划和决算,合理调度资金。

  4、负责系统内工业、商业、建筑施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年检和注销工作。

  5、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工作和全市建筑行业的会计业务,组织会计专员业务培训和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考试。

  6、代收代缴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基金、资金。协助财政、税收、物价、审计等职能部门做好“三大检查”,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建筑行业专用发票管理、物价收费年检、专项审计。

  7、负责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企业转制工作,对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法人和法人代表的经管的责任作审计评价;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和竣工决算实施审计。

  8、负责本系统工业、三产企业的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物价政策、技监计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和法规,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学习,指导并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2、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6、负责局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社会提供本行业法律咨询服务。

  8、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并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